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
规章制度手册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 编
2009年12月
序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共青团组织,肩负着全系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团内事务的处理,以及对各团支部的领导工作,发挥着党和广大团员青年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成立于2008年11月20日,现有团支部39个,设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兼)、副书记,下设组织部、宣传部。
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在院团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乘着“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工作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作为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我系分团委肩负着新的时代重任:务实求新 再创新高!
我系分团委将继续紧跟党组织的步伐,按照院团委的具体工作要求,“高举团旗跟党走”,以满腔的热情和稳健的步伐,明确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培养、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共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
规章制度手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5
第三章 学生干部日常规范制度..................................................... 8
第四章 会议制度............................................................................. 9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0
第六章 财务制度及细则............................................................... 11
第七章 纳新制度........................................................................... 12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
分团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是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现代青年的群众组织,是我院团员青年在实践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学院党委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二条 我系分团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守“求真求美,成人成贤”的校训,使广大团员树立“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立足当今,面向未来”的信念。
第三条 分团委的基本任务
1、根据校党委、院团委、院党总支的重点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和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指导全系团的工作的开展,定期开展各团支部书记会议,积极向院党支部、院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 组织开展全系的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些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大型活动;组织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进行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觉悟;
3、负责发展新团员和团员证的管理,收缴团费,办理团员注册登记、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并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评议。按照团的组织建设要求,认真作好“推优入党”工作,切实抓好分团委的“推先评优”及日常工作;
4、 负责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和管理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同时进行对学生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各种有利于广大团员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关心和维护广大团员的正当权益,积极向上反映团员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5、紧密配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抓好团的宣传工作,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
6、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推动团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我系分团委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并遵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我系分团委设团委书记(老师)一名,团委副书记一名和宣传部、组织部两个职能机构,其中宣传部和组织部分别设部长副部长一名和委员若干,各机构由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分团委领导,团结互助,共同为学院的团员青年工作贡献力量。
第二条 分团委工作职责
1、根据院党委、院团委、院党总支的重点工作,结合专业特点和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指导全系团的工作的开展,定期开展各团支部会议,积极向院党支部、院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组织开展全系的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各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一些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大型活动;组织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进行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觉悟。
3、负责发展新团员和团员证的管理,收缴团费,办理团员注册登记、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并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评议。按照团的组织建设要求,认真作好“推优入党”工作;切实抓好分团委的“推先评优”及日常工作。
4、负责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和管理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同时进行对学生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各种有利于广大团员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关心和维护广大团员的正当权益,积极向上反映团员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6、紧密配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抓好团的宣传工作,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
7、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推动团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分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和主持分团委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分团委、班级团支部大会,及时传达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听取各部门、支部的工作汇报,落实下层团组织的工作。
2、向院党总支和院团委汇报分团委工作和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3、加强分团委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干的理论学习和团的业务学习,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关心团干、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挥团干和委员作用,维护分团委的集体领导和团结。
4、全面协调分团委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践团的各项活动,定期集中各团干进行经验交流,抓好分团委自身建设工作。
5、全面掌握分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第四条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根据分团委的工作职责,协调书记工作,及时向书记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学生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2、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3、主持分团委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的成员关系。
4、抓好分管工作,指导我系各团支部组织活动。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五条 组织部职责:
组织部是我系分团委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它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上下级组织下达的政策和指示,抓好团员组织生活,联合各班级团支部开展团员青年的社会活动,丰富广大团员的课外生活,培养青年学生的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并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组织部工作职能如下:
1、了解团组织和基层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建议并制订计划。
2、定期召开各级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3、了解团干的基本情况和思想情况,负责对团干、团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配合党支部抓好党章学习小组,组织团干培训,完善推优工作。
4、管理团员档案,负责团组织生活及团员评议,优秀团员表彰、奖励,并对违纪团员进行处理。
5、统计各班班委,分团委系学生会成员异动。
6、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注册和团组织情况统计,审批、吸收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7、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
8、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考察与培养工作;
9、统计公益活动学分,统计分团委成员成绩。
第六条 宣传部职责
宣传部是我系分团委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它的主要任务是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宣传、报道我系分团委的各项重大活动,充分展示我系团员青年生活的特色,发挥分团委的喉舌作用,树立我系分团委的良好形象,推动我系分团委青年工作的顺利展开。宣传部工作职能如下: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暑期院团委的工作重点,制订宣传工作计划。
2、配合院团委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了解团员的学习情况,召开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团的活动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4、抓好系宣传队伍的建设,培训宣传骨干,办好团的宣传栏。
5、负责海报、横幅、教室等活动使用场地的申请。
6、定期召开各级宣传委员的会议,部署宣传工作任务。
7、宣传好人好事,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8、负责向广播台、“成贤学院”网站及《成贤青年》杂志等投稿;
9、负责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门户网站的管理编辑工作;
10、协助做好最佳团日评比活动。
11、认真完成分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12、成立收集小组进行学校大小活动的照片文字收集。
第七条 团支部主要职能
1.带头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贯彻落实。
2.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青年的成长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同学的思想和动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团员之间密切配合,竞争,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任务。
4.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大型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出席上级团员大会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并移交团员大会讨论确定。
5.拟定团员大会的工作报告,组织上好团课,负责开好支部扩大会议、团小组长会和团员大会。
6.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和上交。
7.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培养团员青年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引导团员青年走向健康成长的道路。
8.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班委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
9.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
第三章 学生干部日常规范制度
第一条 全体学生干部要以团结,务实,高效为宗旨开展各项学生工作;
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生活中要本着“机械艺术,如同一家”的宗旨,加深同学间友谊,积极帮助周围同学,形成温馨的院内文化;
第三条 分团委成员作为学生代表,应当在学习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营建浓郁的学习氛围;
第四条 学生干部应当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第五条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分团委工作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各部门之间应加强联系交往,促进分团委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六条 分团委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策划活动及预算;
第七条 各部部长应按量化细则,秉承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量化细则的实施;
第八条 学生干部不得以学生干部的名义进行有损学生干部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第九条 学生干部应积极维护校规校纪,响应院内及系内的号召,积极参与院系的各项集体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有故意不到,迟到等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行为,予以辞退;
第十条 学生干部要严于律己,遵守分团委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树立学生干部的形象和声誉,如发现内部成员有严重损害学生干部形象及声誉的,当即予以辞退。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为了保证部长级例会、学生干部例会等会议的顺利进行,同时保证全系同学能够有组织有纪律的及时参加院系级各类活动,以展现我系规范整齐的精神风貌,实现对学生干部的科学管理, 密切团结分团委各部门,顺利开展分团委工作,使分团委工作走向规范化,我系分团委将本着团结、务实、高效的宗旨开展工作。特制定此项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例会制度
1、学生干部例会指各全体成员定期召开的一种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同时通报情况,促进成员之间交流沟通,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形成合力,加强分团委的工作。会议将由组织部负责通知,分团委副书记主持。
各例会时间安排如下:
分团委部长级会议:每周周二晚5:30
分团委干事会议:每月第一周周三晚6:00
分团委团支书例会:两个月一次(如有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2、专项工作会议
各部长要根据具体工作(活动)情况的需要可在适当时候召开相关人员参与的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活动)顺利开展。专项工作会议在不影响工作(活动)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可与例会合并进行。
第二条 会议的纪律要求
1、每次召开的分团委例会,与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赶到,由组织部负责考勤,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急事不能按时出席的,应提前向部长或副书记请假。不准同级代(捎)假,会前临时请假均按不到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2、 无故旷会累计三次者,算擅自离职,予以辞退处理;迟到两次视为旷会一次,累计旷会三次者,算擅自离职,予以辞退处理。
3、迟到五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过五分钟视为旷会。
4、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开会时手机须调为无声。
5、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
6、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第三条 会议记录
每次例会内容需由专人记录存档,记录人员安排如下:
1、分团委部长级会议由组织部副部长记录;
2、团支书例会及干事例会由宣传部副部长记录。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的进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特制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 档案管理范围:
1、每月和每学期计划、总结;
2、各部门举办活动的计划、总结及有关资料表格;
3、学生会干部理事人事档案;
4、日常工作文件;
5、会议记录;
6、其他有关资料(联系方式、出席会议资料等)。
第二条 学期初始,人员确定以后,一周内向分团委副书记及办公室提交一份部门全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存档管理。以后如有人事变动,及时做变更调整。
第三条 各部门每个月和每学期始末各做一份完整的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统一交由办公室归档管理。
第四条 各部门举办活动前要有详尽的计划书及预算申请,活动结束后要在一天内完成活动总结,并整理好全部的书面材料(包括宣传资料、照片、有关表格等),入本部门文件夹以便于管理。
第五条 对活动中计划书、申请书、报告、总结及具体活动安排做重大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团委书记提交详细的报告说明,经分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原文件复印备份由办公室归档管理。
第六条 为方便工作,各部门可参考部门文件夹中的历史文件档案,但需做借阅记录,并及时归还。办公室要做好记录。
第七条 无特殊情况,所有文件都须提交书面版形式一份,书面版经部长签字后入本部门文件夹管理。
第六章 财务制度及细则
为明确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程序及预算报销过程,便于各部门规范操作,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组织原则:
分团委的财务工作由分团委书记统一领导,向上对院团委负责。分团委活动经费采取审批报销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做到专款专用、申请有理、使用有据,杜绝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严格申请报销手续及发票审查程序,使每一笔经费都有账可查,有理可依。
第三条 经费审批及报销的一般过程:
审批: 各部门举办活动前,根据活动计划书,本着节约务实、具体详尽的原则编制预算申请,然后交由分团委副书记审核通过,再上报分团委书记审核签字,方正式批准通过,否则一切开支不予报销。
报销: 活动结束后,分团委副书记一次性将经费预算审批单及已经由经手人、分管负责人(部长或副部长)签字的本次活动发票及有效报销凭证(另附审批凭证)交给分团委书记,分团委书记有责任确认发票及报销凭证的规范性与合理性,然后登记入账,报销并及时返还现款。
第四条 审批报销时间:
定在每周分团委部长例会时,分团委副书记应在例会结束后将活动经费预算审批单及发票同时交给办分团委书记。
第五条 实施细则:
1、承办活动时若有其他方资金及设备上的支持,应在经费申请时一并注明。
2、打字复印费、非团委指定活动车费不包括在报销范围之内。
3、当报销金额过少或销售商无法开具有效凭证时,应由经销商开列证明,经由分团委书记同意后,内部调解解决。
4、开具发票时,请首先确认开票方所开发票上公章清晰可辨。各部门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统一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机械工程建筑艺术系。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背面注明经手人、所购具体物品及用途。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账。
5、报销金额超过100元的要同时有经手人、分管部长、分团委副书记三人签字方可交到分团委书记处报销。
6、严禁使用餐饮娱乐场所发票充当办公发票。
第七章 纳新制度
第一条 新生纳新制度
准则: 公平竞争 公开考核 依章纳新
程序:1.经部长级会议讨论及老师批准,确定分团委各部纳新人数;
2.新生由各辅导员推荐,到分团委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
3.按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笔试与面试;
4.各部部长根据面试情况,总结、量核并反馈给分团委副书记,经部长级会议讨论报给分团委书记审批;
5.分团委书记审批后,将录用名单进行公示;
第二条 补纳制度
根据分团委纳新制度的基本精神,考虑到分团委运作的特殊情况,制定如下补纳制度:
1.由需要补纳的部门向分团委副书记申请,经分团委书记批准后,公布需要补纳的部门及名额;
2.由有意向的同学向所申请的部门递交申请表,由组织部统筹名单后对其进行面试;
3.各部部长将面试结果反馈给分团委副书记,经部长级会议讨论,报给分团委书记审批;
4.分团委书记审批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星期;
5.一星期内,无民主意见,可正式加入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