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庄桂山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114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


做好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鼓励先进,保证评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根据大学生手册评优要求,结合机电学院专业特色、特制定《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类奖学金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手册》评比办法执行,评优名额按照规定比例分配

2大类招生专业(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尚未划分专业(方向)的,按年级完成综合测评(如18级机械类专业、18级电气专业),分专业(方向)后按照专业方向)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如17级电气专业电力系统方向),在综合测评基础上完成评奖评优工作。

3、励志奖学金名额按照辅导员所带班级贫困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

4在评比条例基础上,各班级各种原因不符合评优条件,辅导员可在所在班级进行微调。

5、企业奖学金

1“顶晶融合奖学金”:面向18级、19同学,对照评比条例,经个人申请,每个专业、年级辅导员推荐4名同学参加1014日答辩按照答辩情况推荐名单

2“进取奖学金”:面向电气工程专业,且有在该企业实习经历的学生评选符合条件学生申请,按照评比条例进行因疫情原因,没有安排实习,评选暂停一年)

6、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7、中德合作双元制项目学生,因半年在企业实习,没有参加文明宿舍评选,在评奖过程中辅导员结合实际情况评选优,名额按照大学生手册规定进行。

8、评选流程: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评议→班级公示→学院公示→上报学生处审核。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2010